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劳务酬金管理,规范各类劳务酬金支出,根据《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》(财教科〔2017〕128 号)、《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(苏财行〔2017〕51 号)、《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标准的通知》(苏财购[2016]48 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校发【2018】63号-南京邮电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(试行).pdf